首页文学中心 | 小说 | 散文 | 杂文 | 诗词 | 评论 | 剧本 | 报告文学 | 草原文学 |  校园文学 | 文学动态 | 发布出版 | 编读往来

您现在的位置: 内蒙古文学网 >> 书友俱乐部 >> 文界资讯 >> 文章正文

  没有公告

  [图文]梅艳芳遗产案尘埃落定 法院判梅母败诉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  
梅艳芳遗产案尘埃落定 法院判梅母败诉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搜狐文化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6-19    

  

  已故香港著名歌手梅艳芳的亿元遗产争夺案,前天在香港地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。香港高院认定梅艳芳在临终前订立的遗嘱有效,判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,不能得到梅艳芳的近亿元遗产。对此,覃美金一度情绪激动地发誓要上诉讨公道,并称会将梅艳芳部分遗产捐给慈善机构,同时准备兴建梅艳芳纪念馆。

  法院判决梅母败诉

  据悉,由于梅艳芳在临终前一直服用治疗肝病的药物,因此她在临终前订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,成为了这场遗产争夺官司的焦点,双方各执一词。

  法院认为,根据医生的供词,梅艳芳于2003年12月订立遗嘱当日虽有因肝病服药,但药物不会对梅艳芳订立遗嘱时的清醒程度产生重要影响,而且梅艳芳的遗嘱内容和她在清醒时多次与他人提及的意见相同,因此在法理上认同该遗嘱有效,故判覃美金败诉。至于此次诉讼双方诉讼费用,则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。

  据悉,梅艳芳遗嘱的大致内容为,每月给予梅母7万港币作为生活费、两处物业则送给好友刘培基、预留约170万元给梅艳芳的4名侄子女作读书基金,余下的财产将拨给妙境佛学会。

  梅母上诉要建纪念馆

  对于法院的判决,覃美金明确表示会上诉,她赋觯蛭展舜蠖用菲裘鳎悦费薹剂舾吭?万元根本不够用,她还强调:“如果梅艳芳把钱全部用于做善事,我什么都不管。但现在白白给别人"骗走",我就觉得她吃亏,我要上诉到底。”

  她甚至表示,根本不要梅艳芳的遗产,拿到钱会全部捐出去和兴建梅艳芳纪念馆。她还称已经做好梅艳芳纪念馆的规划草图,至于纪念馆要用多少钱筹备,她将视经济能力而定。

  链接

 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,其遗产包括在香港、伦敦及东京多个房地产。去世时梅艳芳的房产约值3500万港币,目前已升值至逾1亿港币。但梅艳芳生前与母亲关系并不融洽,曾多次表示母亲只在乎钱根本不关心她,因此每个月仅给母亲7万港币作为其生活费,并指如母亲去世后遗产将捐给妙境佛学会。对此,梅母认为女儿受了外人的欺骗,不满提出了起诉。本报记者茅中元文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Copyright© 2007 www.nmghao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版权所有:内蒙古文学网 蒙ICP备07001330号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
     E-Mail:nmghao#126.com(将#换成@) QQ交流群:39169834 客服QQ:898888766